公告信息

南京公用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阅读:1060次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所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用”或“招标人”)的实际情况,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决定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公用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NJGY-2024-001

3、招标内容:满足招标人所需的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子公司单体及合并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如有);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出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咨询服务、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咨询与审核服务;提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咨询服务;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如财务、会计政策培训辅导等)。

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5年(“3+2”模式),即在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后,该会计师事务所将作为招标人在2024-2028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第一个服务周期(3年)届满后,招标人根据对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考核情况,相应确定是否激活和续签第二个服务周期(2年)的审计服务合作事项。

本次选聘事项须经招标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且无论是第一个服务周期(3年)或者第二个服务周期(2年,如续聘),均需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签署合同

5、质量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签字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等)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上市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收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期间的工作时间(9:00-17:00),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为受邀投标人的正式职工。

2、受邀投标人在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直接送达递交,逾期送达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4幢18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4幢18层1818会议室

2、开标地点: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布公告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jpud.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幢18层

联系人:江部长,025-86383627

赵部长,025-86383620


附件:南京公用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招标文件.pdf